张掖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发表时间: 2018-01-04 15:28:01

作者: 民主建国会张掖市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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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张掖市委员会

张掖市生态工业专家团

 

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是经济改革发展的重要力量和活力所在,在扩大就业、增加税收、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为及时了解我市小微企业的发展现状,分析当前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寻找解决措施和办法,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民建张掖市委员会联合张掖市生态工业专家团组成调研组,通过深入实地调研、听取情况介绍和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我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发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发展现状

2015年6月,张掖市成功入围全国首批15个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行列,国家3年投入6亿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试点城市建设。市委、市政府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着力从强化组织推动、完善政策措施、推进机制创新、优化服务环境等方面积极探索实践,全力推动“双创示范”工作有序开展。市委、市政府连续出台了《关于小微企业“两创示范”基地建设扶持办法》和《关于小微企业创业创新若干扶持办法》“黄金19条”,即对初创型小微企业实行“五免一补”、对成长型小微企业实行“五奖两补”、对创新创业基地实行“两补四奖”等政策。自“双创示范”工作开展以来,共向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补贴租金运营费用6924万元,减免新入驻企业租金7720万元,为小微企业减免增值税405.33万元,减免营业税1321万元,撬动各类社会资本27.9亿元,对小微企业发展产生了显著的拉动、聚集效应。按照“布局合理、错位互补、集约高效、特色鲜明”的总体思路,采取政府推动、企业参与、社会支持的办法,加快推进“32+X” 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建成国家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1个,国家级引智示范单位1个,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1个,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就业创业孵化基地5家,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4家,省级众创空间9家。聚焦最大限度地调动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的创业积极性,着力完善“互联网+”、“创业教育+”2个“1+3”公共服务体系,实施千名陇商张商回乡考察、千名干部企业家创业者学习培训、千名大学生团队来张创业、千名专家服务“双创示范”4个“千人计划”,促进形成了小微企业创业资源和创新活力纷涌流入的“洼地”效应。全市新登记市场主体50148户,新增小微企业14656户,新增城镇就业9万人,其中小微企业就业5.23万人;高新技术企业达到20家,完成技术合同交易额29.6亿元,其中小微企业完成技术合同交易额25.89亿元;授权专利拥有量达到2260项,其中小微企业授权专利1316项,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成为地方经济发展的一个强力引擎。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虽然全市“双创示范”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小微企业发展出现了许多新的积极变化,但我市小微企业发展中也还存在优惠扶持政策贯彻落实不到位、企业融资难问题突出、产品科技含量不高创新不足、高层次人才匮乏孵化基地服务功能不完善等问题,主要表现在:

1.优惠扶持政策贯彻落实不到位是助推小微企业发展乏力的重要因素。市出台的“黄金19条”优惠扶持政策,在推动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方面的扶持力度是空前的。但在政策执行方面,存在部分县(区)、部门对扶持政策理解不深不透、导向不准、政策宣传不到位,县(区)配套资金不到位和切块资金有“撒胡椒面”的现象,导致奖励政策落实不到位、支持重点不突出、扶持效果不明显、引导扶持放大作用不显著等问题。市县(区)双创办制定的改造费用补贴、租金补贴、业绩奖励等扶持政策有的没有完全落实到位,有的可操作性不强,加之在操作执行过程中有关单位对政策研判不准,怕担责任,致使落实扶持政策比较滞后。同时,部门在落实优惠政策方面融合度还不够深入,存在推诿掣肘、办事效率不高等现象,致使一些政策执行率较低,弱化了优惠政策扶持效果。

    2.“融资难”是小微企业成长壮大的突出难题小微企业规模小,诚信度不高,加之金融机构贷款手续繁杂、抵押条件高、办理时限长等因素,致使小微企业融资较难。一是银行融资“门槛高”。受贷款规模限制和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的贷款一直持比较慎重的态度。在调研中大多数企业反映,向国有商业银行申请贷款,程序繁琐,审批时间长,小微企业往往缺乏固定有效的资产抵押,很难争取到银行贷款。二是社会融资“成本高”。调查企业反映担保公司、小贷公司融资年息达20%左右,有的民间借贷年息甚至高达40%以上,社会融资渠道不宽,融资贵成为小微企业的“难言之痛”。三是外欠货款回笼周期长。多数小微企业反映当前经济不景气,订单不断减少,库存量增加,应收账款数额呈现上升趋势,资金周转速度减慢,不少企业面临着资金链断裂的危险。四是新型金融“产品少”。近年来,市政府积极创新推出了“助保贷”等金融产品,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金融二元结构问题仍然突出金融服务供给不足、金融产品单一的问题仍没有根本解决。

3.“创新难”是小微企业转型升级的主要瓶颈。我市小微企业大多起步于家庭作坊,脱胎于个体私营经济,基本上处于产业链的中下游、价值链低端,普遍存在企业规模小、管理水平低、产品技术含量不高、自主创新能力不足、抵御风险能力等问题。一是“缺资金”不敢创新。创新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不仅影响企业即期利润,而且面临财务风险、技术风险、市场风险和技术流失风险,有时甚至“成三败七,九死一生”,企业普遍存在“创新恐惧症”。二是“缺人才”不能创新。小微企业发展空间不大,人才对企业缺乏归属感、认同感,小微企业也存在不能人尽其才、物尽其用的问题。三是“缺能力”不会创新。一些企业经营者知识面窄、能力储备不足、缺乏现代企业管理知识,影响企业的创新活力、革新能力和转型动力。

4.孵化基地服务功能不完善成为制约小微企业发展的新的要素全市建成运营的基地(园区)中,部分基地服务功能不完善、孵化作用不明显;有些基地的打造偏离了为培育孵化小微企业提供服务的基本定位,对小微企业个性化的指导服务、解决困难不到位,助力作用发挥不足;有些基地基础设施不配套,运营机构不健全、机制不完善,为培育孵化企业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政府职能部门对小微企业的服务意识不够强,存在“重大轻小”、“重数据、轻服务”的思想,往往重视孵化基地前期硬件的建设和投入,而忽视后期发展过程中人才培训、技术创新、产品开发、信息咨询、经营指导等服务工作。

5.高层次人才匮乏是小微企业产业结构优化的最大短板。小微企业经济实力、福利待遇和创业环境等相对薄弱,普遍存在难招人、难留人现象。调研中很多小微企业反映高端人才“难引进”、专业技工“难招收”,“用工荒”问题越来越突出。我市人才总量不少,有地方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人才资源,但适合创新发展、实现产业结构调整的高层次人才相对不足,尤其缺乏行业领军人物、创新技术和实用型技能人才。基地内具有相应专业技能的创业服务人员较少,创业指导服务作用发挥不明显,为全民创业提供咨询信息服务、项目推介、专业辅导和融资服务等水平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6.信息不对等是困扰小微企业发展的主要障碍。一方面,由于小微企业与政府之间信息沟通不畅,对政府制定的一些扶持政策、产业导向缺乏了解,致使小微企业没有很好的应用优惠政策。政府由于缺乏宏观产业规划指导,导致小微企业对一些产业“一哄而上、一哄而下”一些小微企业主在初获成功后,没有对市场做深入考察就盲目扩大生产规模致使产品供过于求,产品滞销,企业陷入经营困境。另一方面,小微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还不完善,政府主导建立的小企业服务机构创业创新服务缺位;社会自主化小微企业中介机构少、服务基础设施薄弱、利益要求高,小微企业“不敢用、用不起”中介机构与中介机构“小、散、弱”现象并存。

三、对策建议

(一)加大执行力,全面落实优惠扶持政策。紧盯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两个重点,创新政策执行方式,切实加大各项优惠扶持政策落实力度,提高政策的可操作性和时效性,切实解决政策知晓率和执行率低的问题。是加大政策宣传和解读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网站、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全面开展政策宣传和政策解读,让企业及时了解政策信息动态,解决企业对政策不了解而不能享受优惠政策的问题。二是加大政策执行方式创新力度。借鉴税务部门“金税三期”的先进模式(企业不用“跑”、符合政策条件、系统直接减免)“企业登门申报”为“部门上门服务”。建立政策执行责任、考评、奖惩、问责等机制,开展政策督促检查专项行动,严肃查处不作为、乱作为,提高政策执行效率。是加大重点企业扶持力度制定和完善小微企业创业创新评价评估办法,畅通企业反馈渠道,根据企业呼声和需求适时调整完善有关政策,确保有限的资源向有潜力、有优势的创新型、成长型企业倾斜。是加大资金配套和扶持力度。县(区)按照1:1的配套比例全面落实配套资金,确保资金足额到位。相关部门主动加强与省、市双创办的沟通,用足用活国家政策,充分发挥好政府(部门)的职能作用,确保扶持政策资金能及时到位

(二)打好“组合拳”,切实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坚持政府、银行、企业三方共同,构建三方信息沟通平台,建立多元化金融服务体系,切实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合力破解资金制约难题。一是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一方面,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引导、推动和示范作用,推进覆盖全社会的诚信系统建设,率先在工商、税务、建设、安全生产、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建立起完善的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建设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和交换共享的网络平台,建立企业信用等级制度和个人信用制度,建立诚信嘉许、失信惩戒机制,营造诚实、守信、自律、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另一方面,引导小微企业树立诚信经营理念,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依法建账,确保会计资料真实、完整,提高企业授信额度和贷款能力。二是改善小微企业融资服务。引导金融机构针对小微企业经营特点和融资需求,设立小微企业专门服务机构提供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务,最大限度降低创业成本,规避创业风险。建立健全小微企业信用评审和授信制度,开发适合小微企业的金融产品,提高小微企业贷款的规模和比重。适当降低小微企业贷款门槛,开展企业股权抵押贷款和动产抵押贷款,探索应收账款、知识产权、仓单质押贷款等,为小微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三是扩大小微企业信用担保资金规模。建议政府有关部门积极搭建银企合作平台,定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银企对接活动,畅通投融资信息渠道。国有担保机构发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主力军作用,采取财政注资、县级参股、争取上级资金、广泛吸纳民间资本等方式扩大信用担保机构资金注入规模。国土、城建、工商等部门为小微企业和担保机构开展抵押物和出质的评估、登记、确权、转让等提供优质服务,降低收费标准。四是拓宽小微企业直接融资渠道鼓励小微企业通过股权融资、融资租赁、信用融资等渠道解决资金问题,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

(三)用活“创新牌”,着力激发小微企业内生动力。引导小微企业围绕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需求,调整产品结构,提高科技含量,逐步形成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项目为牵引,产学研相结合的自主创新体系。一是建立利益补偿机制,引导小微企业敢于创新。建议在财政上加大对小微企业科研投入的支持力度,建立风险投资“母基金”;在税收上实行投资收益税减免或投资额按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等税收优惠政策。允许小微企业建立科技开发准备金制度,按销售收入一定比例提取科技开发基金。二是积极搭建合作平台,助推企业与高等院校合作创新。引导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开展人才、技术合作,适时召开政校企人才技术合作洽谈会,尤其开展好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在人才培养、技术成果推广应用方面的联合,加快科研成果转化,重点培植一批产学研示范企业,带动校企合作、院企合作,推进技术进步。三是完善创新合作机制,推进小微企业开放创新。推动小微企业和省内外、国内外企业建立战略技术联盟,以分工合作的方式进行重大技术创新的联合研发,降低和分散创新成本及风险。抓好技术引进、专利合作及与大企业大集团的科研协作、技术共享等工作。四是增强名牌品牌意识,鼓励企业参与产业创新。引导小微企业在做精做优的同时,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等多种创新形式,走产品专特精新路子,形成独特工艺方法,摆脱同质化,建立核心优势,进一步提升小微企业产业档次。积极开展行业对接,大力发展“飞地经济”,主动承接产业转移,“借梯上楼”跻身国际国内分工合作的供应、生产、销售及服务产业链。

(四)打造“暖环境”,完善小微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小微企业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健全小微企业经营管理、市场营销、投资融资、人才培训等社会化服务体系一是强化孵化基地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孵化基地服务功能,增强孵化作用,站在企业主的角度,真正当好入驻企业主的“娘家人”,积极主动关心关注企业发展趋势,及时给企业主提出富有前瞻性的意见建议。因人而异,因企施策,针对不同小微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要提供个性化服务,有的放矢地给予及时有效的帮助和支持是加强中介服务组织建设。积极培育和发展多层次、多方面满足小微企业需求的社会中介组织,为小微企业提供资金融通、技术支持、管理咨询、信息服务、市场开拓和人才培训等个性化、专业化服务,不断激发企业发展活力。三是加快健全综合服务平台。按照“政府搭建平台、平台整合中介、中介服务企业”的思路,加大对小微企业综合服务平台的支持力度,加快建立市、县、乡三级小微企业服务信息网络,为小微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

(五)念好“人才经”,为小微企业提供智力支撑。把人才发展作为实施创新驱动的重要突破口,将小微企业人才需求纳入全市人才总体规划,加快小微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职业化和市场化进程。一是搭建平台“引”人才。建立政府牵头抓总,横联科技、人社等部门,纵贯高校院所、商会、协会、企业等单位的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科技人才引进、培养、使用、管理和服务工作体系,为企业发展和创业创新基地引才、吸才、招才提供支撑。对在小微企业就业的专业技术人才,在人事管理、教育培训、职称评定和政府奖励等方面与其他各类企业实行同等政策。二是强化措施“育”人才。建议市财政设立专项资金,建立完善小微企业人才教育培训机制。按照适用人才聚集、重点人才培养、全员素质提高的目标,政府有关部门与专业培训机构合作或委托第三方组织结合企业需求,制定培训计划通过邀请专家讲课、到经济发达地区考察学习等方式,培养小微企业家的战略眼光,培塑敢闯敢冒、敢为人先、敢于担当的创业精神。三是注重引导“用”人才。引导小微企业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立足现有人才,积极培养技术骨干和专业人才。针对高层次科研、技术、管理人才小微企业拥有成本高,很难留得住的问题,倡导“但求所用、不求所有、共同所佣”用人理念,引导小微企业联合聘用、共同拥有、费用分担,降低企业人才成本,提高所用人才待遇。

(六)培育“排头兵”,示范带动创业创新发展。把培育树立典型作为切入点,加大“双创示范”典型挖掘、培育和宣传力度,重点从具有孵化能力、服务功能完善的基地(园区),具有发展潜力,带动创业就业、创新发展、示范性强的小微企业和返乡创业以及大学生创业的“草根”中,树立示范典型。对“双创”优秀基地、企业,在资金、政策上给予重点扶持和倾斜,进一步提升基地培育孵化、企业示范带动能力,促进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为推进“双创”基地城市示范建设和培育发展新动能提供支撑。对“双创”优秀人才给予一定的社会荣誉和政府人才待遇,树立全社会尊重创业创新的导向,激发创客创业的热情,大力营造全民创业创新的良好氛围,积极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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